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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CC:有線電視3個月內申請復機 不得收費
http://www.cdnews.com.tw 2008-04-24 19:17:53
王鵬捷/綜合報導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(NCC)指出,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規定,客戶在停機後三個月內申請復機,業者不得收取復機費,若業者在此期限內以收取線材費等名目收取復機費用,將屬違法,須限期退還,客戶可向縣市政府或NCC申訴,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中央社24日報導,NCC日前對宜蘭縣聯禾有線電視股份公司進行評鑑,發現聯禾有線對收視戶停機後在三個月內復機,收取新台幣六百元的線材費,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規定,NCC要求業者限期退還已收取客戶費用。
NCC副主委石世豪說,依規定有線電視收視戶中止收視後,在三月內要求回復收視,業者不可收取裝機費,也不得另立名目收取任何費用。
他指出,這種三個月內復機的情形,聯禾有線在三年內累積收取七百四十八用戶的「線材費」,每戶六百元,NCC要求限期退還,原則上應以現金退還。
NCC說,有線電視收視戶應看清楚定型化契約所載有關停、復機的相關規定,以保護自身應有的權利,若發現業者違法超收費用的情形,可向縣市政府檢舉或向NCC申訴。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(NCC)指出,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規定,客戶在停機後三個月內申請復機,業者不得收取復機費,若業者在此期限內以收取線材費等名目收取復機費用,將屬違法,須限期退還,客戶可向縣市政府或NCC申訴,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中央社24日報導,NCC日前對宜蘭縣聯禾有線電視股份公司進行評鑑,發現聯禾有線對收視戶停機後在三個月內復機,收取新台幣六百元的線材費,已違反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規定,NCC要求業者限期退還已收取客戶費用。
NCC副主委石世豪說,依規定有線電視收視戶中止收視後,在三月內要求回復收視,業者不可收取裝機費,也不得另立名目收取任何費用。
他指出,這種三個月內復機的情形,聯禾有線在三年內累積收取七百四十八用戶的「線材費」,每戶六百元,NCC要求限期退還,原則上應以現金退還。
NCC說,有線電視收視戶應看清楚定型化契約所載有關停、復機的相關規定,以保護自身應有的權利,若發現業者違法超收費用的情形,可向縣市政府檢舉或向NCC申訴。
【中央網路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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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顧問: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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