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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勇夫:違廢棄物法需恢復原狀
http://www.cdnews.com.tw 2012-04-14 22:4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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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曾勇夫:違廢棄物法需恢復原狀。中央社 |
法務部長曾勇夫14日表示,法務部要求所屬檢察機關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,除追訴刑責外,也會要求業者恢復土地原狀,進而維護國土安全。
中央社台中14日報導,曾勇夫在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陪同下,來到位於台中市沙鹿區一處石業公司經營的棄土場時,做上述表示。
曾勇夫聽完台中地檢署所作的簡報後,對外宣示法務部執行查扣犯罪所得及維護國土安全的決心,要求各地檢署查獲廢棄物清理法案件,務必採取嚴厲治本策略。
曾勇夫說,除追訴刑責外、查扣犯罪工具及追償犯罪所得外,更應要求違法業者回復土地原狀,務必促使業者付出更大代價,將青山綠水還給後代子孫。
台中地檢署表示,去年6月會同台中市環保局,查獲大甲區陸昌化工公司,從96年間委託不法清運業者,將所生產氧化鋅等工業原料產出的事業廢棄物,運到沙鹿區的棄土場非法傾倒。
檢方表示,今年2月在彰化縣員林鎮及台中市后里區查獲不法業者以相同手法,非法傾到事業廢棄物。
檢方表示,除聲請羈押業者外,還凍結相關涉案人及廠商不動產、動產及現款,要求業者自負恢復土地原狀費用,檢方強調將持續打擊不法。
【中央網路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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